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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 警示!电动车这样开,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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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5-17 10: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
在事故的责任认定上
有不少人都认为
电动自行车一方是“弱势群体”
不该承担事故的责任

事实真是这样吗?  


4月11日9时52分
在青年路海阳路路口
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青年路西侧非机动车道
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事发路口
闯红灯左转弯时
与沿海阳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
发生碰撞
碰撞后燕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燕某颅内出血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
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且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驶电动车上路
请您务必做到

01
遵守交通规则!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一条事关交通安全的铁律,也是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盔甲。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和行人,在有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严格遵守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


02
安全头盔很重要!


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是非常重要的保护屏障,骑行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03
请走该走的路!


遵守右侧通行、各行其道原则和确保安全通行原则,切勿逆向行驶!


04
识盲区,避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05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骑行电动车,应在车尾及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反光标识。


事故的教训再次敲响警钟


@所有人
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二字永远排在第一位
遵规守法
才是通往安全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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