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灵通政企 发表于 2024-3-14 17:51

泰州中院联合医药高新区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3月13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更加有力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突出“激发消费活力”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增强消费信心,泰州市中院联合医药高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中院新闻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
发布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谢某某团伙网络诈骗系列案”第88个被告人冯某某的庭审现场。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春华对该系列案作了专门通报。
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益群从消费纠纷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呈现特点、消费领域治理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介绍了医药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以来消费者权益纠纷审判工作情况。
据白皮书显示,自集中管辖以来,医药高新区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2008件,其中民事纠纷1794件,占比89.34%,其中多数为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刑事案件72件;行政案件142件。从案由分布看,民事类主要涉及产品销售责任纠纷、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侵害著作权纠纷等。刑事类所涉罪名有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诈骗罪等。行政类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其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16件,占比26.3%,行政处罚案件13件,占比21.3%。从纠纷发生的领域看,案件从传统的餐饮、食品、服装等日用消费领域扩展到药品、美容、旅游、健身、养老、通信服务等领域,消费领域纠纷从线下向线上蔓延趋势,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心理实施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增多。从纠纷所涉交易阶段看,侵犯消费者权益涉及消费宣传和商品欺诈、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既有老问题也有新现象。如,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售后服务等问题频发。知假买假、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等热点难点问题对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白皮书总结了审判过程中反映的食药领域安全、预付式消费风险、产品质量纠纷、知识产权商业维权逐利化、行政处罚“小过”“重罚”、恶意“职业打假”规制等社会治理问题,并从人民法院的角度提出了下一步解决措施。

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剑峰详细解读了恶意“职业打假”、康体消费、电商平台售假、虚假宣传、通信服务消费、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领域十起典型案例。
媒体记者、代表委员针对“谢某某团伙网络诈骗系列案”、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中关心的、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提问。陈益群副院长、王春华专委、李剑峰局长均一一回应。现场交流互动氛围热烈。
“中国医药城聚集众多医药企业,医药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大健康产业案件、一审行政案件,希望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工作,特别是行政审判引导执法理念的更新,用好司法建议等方式保护好小微企业的权益。”市政协委员吴银书在发言中提到。
受邀到场的媒体有人民数字、江苏经济报、现代快报、江苏广电总台、泰州电视台、泰州报业、泰州微视听、网易新闻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袁廷洛、政协委员吴银书,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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