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加班加点的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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