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灵通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7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聚焦民生] 怕人!姜堰男子连撞2车后,弃车跑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1 09: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在东海南路通扬运河大桥南侧路段
上演了一幕“街头飞车”
场面堪比电影画面!
一辆白色小车
一头冲破道路中间护栏
撞上对向车道一辆别克商务车
又波及另一辆大众途昂
驾驶员却弃车逃离现场


当日上午9时40分左右,交警姜堰大队罗塘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刻派员出警。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共有3辆轿车发生碰撞,其中一辆粤D5***D号白色别克轿车车头朝南,已经撞得稀巴烂,驾驶人已弃车离开现场。另一辆白色别克商务车车头严重受损骑上了路边绿岛,旁边的一辆大众途昂左前大灯脱落,体无完肤。道路中间4节隔离护栏损毁,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冲入对向的撞毁的四节护栏


目击者周先生说,事发时,白色别克轿车直行过程中突然加速,随后径直撞向了道路中间防护栏,恰巧对向车道一辆白色别克商务车开了过来,尽管别克商务车向右躲闪,但是因为距离太近,且事发非常突然,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飞起的防护栏又波及到了另一辆大众途昂,肇事车辆失控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事故发生后,肇事的白色小轿车驾驶人下车逃离现场。







肇事逃逸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自掏腰包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对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公然挑衅,自以为能逃之夭夭,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信息
关于我们
诚聘英才
网站声明
xml地图
用户帮助
会员规则
商务合作
合作方式
商家入驻
联系我们
获取更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手机客户端二维码
太灵通微信二维码
泰州 | 房产 | 家装 | 美食 | 论坛 |
关于我们 | 合作方式 | 诚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访问统计
Copyright © 2009 - 2019 泰州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103 苏ICP备18045299号
太灵通常年法律顾问:江苏戴维律师事务所 陈东 律师 15240200003
网警 信息监察 不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