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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安徽某市的黄某多次向本市的王某购买螃蟹但未给付货款,王某遂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黄某给付货款。因黄某未到庭应诉,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由黄某偿还王某货款十四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黄某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偿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黄某未前往法院接受执行谈话。法院冻结了黄某的全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并多次电话督促黄某履行,但黄某也以不知王某起诉、其也有损失为由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黄某的银行存款、机动车、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在本市及安徽某市开展执行调查,亦未发现黄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申请执行人举报
2023年10月26日下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称黄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农副产品市场承租了日租店铺并经营螃蟹批发生意,凌晨一点到四点在店铺内经营。
执行动态
“举报就是命令”,线索稍纵即逝,执行局副局长郭丽英立即办齐执法文书,配齐执法装备,申请警务用车和司法警察。
•夜间7:00,郭副局长与司法警察一行五人从法院出发。
•次日1:00,郭副局长与司法警察一行五人到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农副产品市场,在王某的指引下前往黄某承租的店铺,并在店铺的周边蹲守,等待黄某的出现。
•凌晨两点,黄某出现,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感到意外。郭副局长告知黄某,法院即将查封、扣押待批发的螃蟹,并拟对黄某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
•凌晨4:00,迫于执行威慑,黄某与王某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
•凌晨5:00,黄某现场履行40000元,汇至王某账户。
•凌晨7:00,返院,整理资料。
短短十二小时,往转于两座城市,感动的是执行当事人,不负的是执行为民初心。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法警队等协助执行部门一贯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依法执行、积极协助执行,集中执行、利用休息日外出执行已成常态,对不诚信、拒不履行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打造诚信、法治高新、高港积极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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