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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泰兴市公安局发出公告 就扩大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区域 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拟缩短黄桥镇区禁限放时间
与今年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相比较:黄桥镇区划定的禁限放区域内,由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调整为春节(除夕至次年农历正月初六)、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三至正月十八)、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拟扩大总面积约18平方公里
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包括所涉及的整个小区)全部纳入禁放区域管理。
征求意见期限为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8日止(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电子邮件:
545844338 @qq.com。
2、信函:
江苏省泰州泰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危管中队,邮编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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