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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科一、斩科二、闯科三……一路过关斩将之后顺利拿到驾驶证,也许是每个驾考学员的梦想。历经“磨难”拿到的驾照着实可贵,可是就有人不懂得去好好珍惜,实习期内竟敢酒驾上路,这不,驾驶证还未“转正”就“下岗”了......
11月8日晚上,交警姜堰大队溱潼中队在溱潼镇区鹿鸣路新华书店门前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23时24分左右,一辆河南号牌的白色小型轿车看见警车后,开始放慢速度并缓缓停到路边,此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行车证件,驾驶人韦某浩表现得异常慌张,眼神飘忽不定,民警立即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对韦某浩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韦某浩驾驶证型号为C1,在今年年9月份刚刚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有效期至2024年09月19日。
因韦某浩在实习期内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故其驾驶证将直接被注销。知道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理结果后,韦某浩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追悔莫及。
驾驶证考取不易,实习期是对驾驶人安全驾车的试用期、考验期。驾驶人应利用这一年,巩固驾驶理论,熟练驾车技术,确保安全行车。实习期内酒驾,比普通驾驶员酒驾处罚更加严格,请广大司机朋友切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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