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江苏发改发布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其中 涉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及补贴 相关内容如下
一、优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转让(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予以分档补贴。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万元。转让(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国家明确纳入补贴范围的12类家电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纳入我省补贴范围内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支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补贴标准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按新车最终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每人可补贴1辆新车,不超过1000元,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另行商定。各地要探索拓展电动自行车交旧购新渠道和模式,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应换尽换。
五、支持家装家居类产品换新
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家装家居产品消费,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卫生洁具、家具和家居照明、智能家居等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标准如有变化,后续按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六、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
对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予以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七、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比例为购置价的30%,每户上限1.5万元。已全额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的困难老年人家庭,不重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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