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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 海陵区教育局重磅通知!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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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1 09:0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2-7 21: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刚刚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发出通知:
    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日前
    海陵区教育局修订并发布了
    《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
    十项禁令》
    划清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行为的底线和红线
    以此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

    覆盖范围涵盖
    海陵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
    市少年宫以及区教师发展中心
    等机构的所有在职教师

    具体内容如下


    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
    十项禁令
    1、严禁发表和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
    3、严禁利用微信工作群发布与教育无关的信息,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不得要求家长刷屏问候及点赞;
    4、严禁以任何形式消极对待课后延时服务;
    5、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不得在课堂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6、严禁在考试检测、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教育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7、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8、严禁收受、索要或者变相索要家长或学生的钱物,不得利用学生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严禁歧视和侮辱学生;
    10、严禁酒后进校园、进课堂。

    违反《十项禁令》的,教育部门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一律予以组织处理。凡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在党纪政纪处分以外,违反禁令还将影响教师在职务晋升、岗位晋级、评先评优和绩效考等方面的资格。

    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
    869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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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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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2-7 21: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拜倒在楼主的小石榴裙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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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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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2-8 17: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给家长减负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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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20-12-8 18: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知道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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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20-12-8 22: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感谢分享,受益良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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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20-12-9 06: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感谢分享,受益良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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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20-12-9 08: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请收下我的膝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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