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5-1 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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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发出通知:
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日前
海陵区教育局修订并发布了
《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
十项禁令》
划清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行为的底线和红线
以此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
覆盖范围涵盖
海陵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
市少年宫以及区教师发展中心
等机构的所有在职教师
具体内容如下
海陵区师德师风建设
十项禁令
1、严禁发表和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
3、严禁利用微信工作群发布与教育无关的信息,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不得要求家长刷屏问候及点赞;
4、严禁以任何形式消极对待课后延时服务;
5、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不得在课堂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6、严禁在考试检测、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教育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7、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8、严禁收受、索要或者变相索要家长或学生的钱物,不得利用学生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9、严禁歧视和侮辱学生;
10、严禁酒后进校园、进课堂。
违反《十项禁令》的,教育部门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一律予以组织处理。凡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在党纪政纪处分以外,违反禁令还将影响教师在职务晋升、岗位晋级、评先评优和绩效考等方面的资格。
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
869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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