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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发布重磅新政: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改善型住宅原则上限高60米!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文件中涉及多项新规,对于各城市的高层住宅限高,以及改善型住宅的高度限制都做了相关规定。相关意见的出台,也意味着未来低密度将会成为改善主流,18层左右的住宅基本就是改善住宅标准的极限,一些较落后的高层产品将会逐步淘汰于市场。
1.加强高层建筑高度管控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这就意味着,今后姜堰城区基本不会再出现27层至33层的高层住宅,事实上近些年开始姜堰城区的新建小区就已经很少有27层以上的高层住宅了,即便是20层以上的都很少,因为很多地块限高已经降低至60米。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
2.从严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新建超高层建筑的,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报同级城市党委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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