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65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其中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何芬榜上有名 何芬,现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好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等称号。 1月15日上午,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小兵会见了何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参加会见活动。为什么能成为全国模范?何芬法官有着怎样的事迹? 一起了解↓↓↓“有难题,找何芬”
何芬扎根基层法院26年,累计承办案件近5000件。
她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老百姓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办好”的嘱托,探索总结出“热心接待群众、耐心倾听诉求、细心审判案件、诚心解决问题、真心排忧解难”的“五心”群众工作法。
“有难题,找何芬”,成了高港老百姓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不含糊,敢碰硬茬
她外表温柔谦和,但办起案件来却毫不含糊、敢碰硬茬,甘当困难群众的“守护人”。
在一起欠薪纠纷中,包工头张某长期拖欠9名农民工工资,并伪造结清证明。“这个官司我要是输了,你也不得太平!”何芬多次接到张某打来的威胁电话,但她毫不畏惧,亲赴千里之外核实证据,最终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主动作为,化解纠纷
一直以来,何芬秉持的办案理念:在高质高效办结案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
2021年5月,面对383户业主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违约金纠纷,她主动作为,联合住建部门敦促开发商拿出赔偿方案,并向业主释法明理,成功在短时间内化解了这起持续近半年的群体性纠纷。
关注背后的“人间冷暖”
在审理案件时,何芬总会关注背后的“人间冷暖”,尽力为当事人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努力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在一起赡养纠纷中,86岁的老人因儿女互相推诿,面临有家难回、无人赡养的困境,何芬到社区开展巡回审理,当庭作出判决,由儿女轮流赡养,并创新性提出“临时庇护地”,解决老人居住难题。
近年来,高港法院先后在辖区内设立了9家“何芬法官工作室”,开展就地立案、就地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经常会有一些老百姓“慕名而来”,切实解决了不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何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的职责与担当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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