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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古宣线与229省道红绿灯路口附近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过程中 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驶入设卡点 执勤交警随即拦车检查
经检测 驾驶人毛某体内 酒精浓度含量为4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更惊讶的事情来了 你以为他仅仅是“酒驾”吗?
被查处时 毛某现场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 再经过查询、比对 民警发现
驾驶人毛某2016年因酒后驾车 被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 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2018年 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罚款2000元 吊销驾驶证
也就是说 算上这次 毛某已经是 第三次酒驾被查处 而且这次还是无证驾驶
民警表示 毛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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