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灵通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1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聚焦民生] 发生交通事故,能“私了”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8 08: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有听友咨询,自己骑电动车被轿车刮倒,幸好车速都不算快,只是腿部被擦破点皮,司机下车说一切损失由他来赔,并说事故损失小,没有报警的必要。听他这么一说,我也认为事故不大,没有报案的必要,就与司机私下解决了。





问:像这种交通事故损失小,是否可以不报警私了?





答:可以


       一般情况下,为了降低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尊重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许当事人自己在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这起事故中,您当时只是受了点轻微伤,轿车司机主动提出赔偿,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自行解决,当然可以不报警,这也就是所谓的“私了”。


敲黑板


       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机动车没有完备的手续就上路行驶,不但扰乱交通秩序,还给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对于这种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方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及时报警,千万不要被对方开出的赔偿条件所迷惑而与其私下解决。

只有让这种无证肇事车主

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的生活才能多一份安全

微信图片_20240808084627.jpg (130.88 KB, 下载次数: 14)

微信图片_20240808084627.jp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信息
关于我们
诚聘英才
网站声明
xml地图
用户帮助
会员规则
商务合作
合作方式
商家入驻
联系我们
获取更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手机客户端二维码
太灵通微信二维码
泰州 | 房产 | 家装 | 美食 | 论坛 |
关于我们 | 合作方式 | 诚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访问统计
Copyright © 2009 - 2019 泰州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103 苏ICP备18045299号
太灵通常年法律顾问:江苏戴维律师事务所 陈东 律师 15240200003
网警 信息监察 不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