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内容,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
温馨提示:
充满浪漫爱意的“520”“521”即将来临,泰州婚姻登记机关已全面开通多重预约办理通道。除了通过线上预约,也可以电话预约或直接到现场取号、排队办理,各婚姻登记机关将加班加点办理婚姻登记。
1、线上预约
关注【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智慧民政】→点击【婚姻预约】
2、电话预约
如需要在5月20日、5月21日当天登记的小伙伴们,可提前打电话咨询。泰州市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3、现场轮候
小伙伴们可以前往现场取号、排队办理。
|
|